EuP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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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uP指令--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5/32/EC指令。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的关注程度也与日俱增。各国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越来越多的考虑环保方面的因素,各国纷纷制定产品环境绩效改善目标和标准,以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般认为用能产品在生产配用废弃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如气候变迁、能源和资源消耗、毒性废弃物等问题。德国环保署的研究指出:超过80% 的环境影响跟产品设计有关,也就是在产品开发阶段若能考虑环境影响,便能改善该产品的环境绩效。这种趋势正是欧盟出台用能产品环境设计指令的主要目的。        
         BATT依托自身强大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为顾客提供EuP指令权威性的整体解决方案。
        指令定义:
        用能产品,指一件产品当其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需靠能量输入(电力、化石燃料、再生能源)完成其预定的工作,或是一件用于产生、转换和计量这种能量的产品,包括依靠能量输入并拟装配到本指令所涵盖的一件EuP上的零件,它们可以作为为最终用户提供的单个零件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并且其环境性能可以独立地予以评定。
        指令适用范畴:
        EuP指令涵盖产品层面极广,涉及所有在设计和制造后投放到市场的耗能产品,包括消耗固体燃料,液体燃料,气体燃料,电能和再生能源,这些产品在制造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全球的40%。
※EuP不适用于运输人员和货物的车辆运输工具。
        指令宗旨:
       节约能源和自然资源!减少地球温室效应和有害气体排放!减少对空气、水和土壤的污染,保护自然环境!

制定EuP指令的主要考虑:
a、协调各成员国因产品生态设计相关法律的不一致,避免贸易壁垒和不正当(扭曲)竞争。
b、建立一个协调一致的框架性文件,确保符合生态设计要求的产品自由流通。
c、用能产品在自然资源和能源消耗中占有很大比例,用能产品功能相同,但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能截然不同。
d、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在不产生过多的费用的情况下,进行产品生态设计,持续改善对环境的总体影响。
e、在环境保护的综合方法出台之前,提高能效,减少温室效应是优先考虑的环境保护目标。
f、有必要、有理由为一些产品或其有关环境方面规定具体的量化的生态要求。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待机能耗或休眠能耗应减少到最低限度。
g、已有最佳性能的产品或技术进入市场,应将其作为参考。
h、生态设计应建立在技术、经济和环境分析的基础上。

EuP指令中相关名词的解释:
a、部件和组件:指拟装配到EuP上的零部件,不能作为为最终用户提供的单个零部件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或者不能独立评定其环境性能;
b、投放市场:指将一件EuP以其在共同体内的销售或使用为目的首次在共同体市场上备妥,无论其作为赠品还是免费,也不考虑销售技巧;
c、投入使用:指由共同体内的最终用户首次按一件EuP设计用途进行使用;
d、制造商:意指制造本指令涵盖的EuPs并由于其以制造商自己的名称或商标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或制造商自用因而负责使之符合本指令的自然人或法人。当首句定义的制造商或进口商缺位时,任何将本指令涵盖的EuPs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的自然人或法人将被视为制造商;
e、材料:指在一件EuP生命周期中所使用的全部材料;
f、产品设计:指在一件EuP的生命周期中,其元件或功能会与环境发生作用;
g、环境影响:指在一件EuP的生命周期中,完全或部分地导致环境的任何变化;
h、生命周期:指一件EuP从原料使用到最终处置中连续的和相互连接的各个阶段;
i、复用 :指任何这样一种操作,通过它一件已经到达其首次使用终点的EuP可用于其设计出来的相同目的,包括已返回到回收点、分销商、再生商或制造商手中的EuP的延续使用,以及一件经过翻新的EuP的重复使用;
j、循环利用 :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废料进行再加工以用于初始目的或其它目的,能量回收不包括在内;
k、能量回收:指使用可燃废物通过直接焚化作为产生能量的手段,焚化可与其它废物一起、也可以不与其它废物一起,但都伴随热量回收;
l、生态学档案:指根据适用于一件EuP的实施措施对与贯穿该EuP整个生命周期相关联的输入和输出(诸如材料、发射和废物)的记述,从EuP环境影响的观点看这种记述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以可计量的物理量进行表示;
m、环境性能:指制造商对一件EuP的环境因素进行管理的结果,如在其技术性文档文件中所反映的。
n、环境性能的改善:指连续多代增强一件EuP环境性能的过程,尽管就产品的所有环境因素而言无需是同时的;
o、生态设计:指将环境因素融入到产品的设计中,旨在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改善EuP的环境性能;
p、生态设计要求:指与一件EuP或一件EuP的设计相关的、旨在改善其环境性能的任何要求,或提供关于一件EuP环境因素信息的任何要求;
q、通用生态设计要求:指以一件EuP的生态学档案为整体的任何生态设计要求,而对特定的生态学方面没有设定限量;
r、特殊生态设计要求:指与一件EuP特定环境因素相关的定量化的和可计量的生态设计要求,例如使用中的能耗,按给定单位计算输出性能;

EuP 操作:有关电子能耗产品
概论:

★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5/32/EC指令《为规定用能生态设计要求建立筐架》,指令旨在通过减少用能产品(energy-using products EuPs)潜在的环境影响达到高水平的环境保护。
★ 产品的生态设计,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在保持产品功能质量的同时,通过设计使产品环境性能最大化。产品对环境的影响,80%在产品设计阶段即以决定,尽早地将环境考虑因素整合到产品设计阶段是提高和改进产品环保性能的最为有效的方法。
★ 在生命周期,一件EuP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几个因素:
    ◇ 材料消耗;
    ◇ 有害物质的排放;
    ◇ 能量消耗;
    ◇ 以及噪声、辐射。
★ 一件产品在设计阶段,应该考虑:
    ◇ 减少材料消耗;
    ◇ 保证产品或部件的再使用、再循环、再回收达到一定的比例;
    ◇ 减少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以减少对环境的排放;
    ◇ 降低能量消耗;
    ◇ 减少噪声、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 电力需求是发展最快的一种能源最终用途,电力消耗产品---电子电气产品是指令范围内的主要产品类型;
★EuP指令是对现行法律文件的补充,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现有的立法主要是2002/95/EC指令(RoHS)、2002/96/EC指令(WEEE)以及EMC法规等;
★ 一件电子EuP,评价其是否符合生态设计要求,主要是:
    ◇ 产品及部件的重量/体积,以评价材料的消耗;
    ◇ 根据WEEE评价其回收率,以及预期的废弃物;
    ◇ 对RoHS指令所包含的有害物质、WEEE所包含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评价有害物质的预期排放;
    ◇ 以及可能的在67/548/EEC标准中的物质的检测,评价有害物质的预期排放;
    ◇ 根据实施措施评价能量消耗(检测);
    ◇ 根据EMC法规评价辐射(检测)。
实施措施:
★ EuP指令只是筐架指令,需要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实施措施,实施措施主要是能耗规定;
★ 目前已经制定的实施措施(草案)有:
    ◇ 电视机;
    ◇ 洗衣机;
    ◇ 电冰箱;
    ◇ 外部电源(278/2009/EC);
    ◇ 非定向家用灯;
    ◇ 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245/2009/EC);
    ◇ 电子电气产品待机/关机模式(1275/2008/EC);等
★ 在某些实施措施中,针对与RoHS、WEEE、67/548/EEC有关的有害物质也进行了规定,如荧光灯中的汞、电视机中的铅等。
操作:
★目前的EuP指令操作,只需要执行实施措施即可,即检测能耗及相关指标,关于实施措施的具体要求见AOV的系列介绍或相关指令;
★ 自我符合性声明;
★ 一件电子电气产品,如果被某实施措施覆盖,则需要做如下检测后才可以贴CE标志:
    ◇ EMC
    ◇ LVD
    ◇ RoHS
    ◇ EuP实施措施
★ 实施措施中重点关注关机/待机模式,所涉及的产品种类繁多,见1275/2008/EC,以及外部电源;
注意事项:
★ 电子电气产品目前需要做如下检测认证:
    ◇ EMC
    ◇ LVD
    ◇ RoHS
    ◇ EuP
    ◇ WEEE
    ◇ REACH—15SVHC
★ 玩具电子产品,除了以上项目需要检测外,还需遵守玩具指令;
★ 注意事项所要求的检测项目并非是针对EuP,而是针对所有电子电气产品;

EuP重点一:UPS外部电源能耗设计要求
        执行 2005/32/EC 指令,外部电源产品无负载状态能耗以及平均工作效率的生态设计实施措施2009/278/ EC。2009 年 4 月 6 日发布,2009 年 4 月 26 日正式生效,2010 年 4 月 26 日起,指令涉及到的产品分两步符合相关要求。
目的和范围:
★ 建立外部电源的无负载状态能耗以及平均工作效率的生态设计规范。
★ 指令不适用以下产品:
    ◇ 电压转换装置;
    ◇ 不间断电源;
    ◇ 电池充电器;
    ◇ 卤素灯转换装置;
    ◇ 医疗设备外部电源。
定义:
★ 外部电源指:
    ◇ 将市电交流电(AC)转换为低电压输出(AC 或 DC);
    ◇ 在同一时间只能输出 AC 或 DC;
    ◇ 使用于独立的负载装置;
    ◇ 与负载是相对独立的物体;
    ◇ 凭借插头或固定电线、连接系统与负载正负极相连;
    ◇ 输出标称电压小于 250V;
    ◇ 为家用、办公电子电气装置提供电力。
★ 低电压外部电源,指输出标称电压小于 6V、输出标称电流大于等于 550 毫安的外部电源;
★ 卤素灯转换装置,指钨卤灯泡使用的外部低电压供电装置;
★ 不间断电源,指当用电设备在外部市电线路供电断掉的情况下而继续供电的后备装置;
★ 电池充电器,指可以为可移除电池充电的装置;
★ 电压转换装置,指将 230V 市电转换为 110V 电源,为某些特定用途供电;
★ 标称输出功率(Po),指制造商标明的输出功率;
★ 工作效率,指外部电源在工作模式下,输出功率/输入功率的比率;
★ 平均工作效率,指外部电源在工作模式下,当输出功率分别占标称输出功率的25%、50%、75%、100%时工作效率的平均值。

EuP 重点之二:WEEE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2003 年 1 月 27 日第 2002/96/EC 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目的是对电子电气产品废弃物的预防、再利用、再循环使用以及其他方式的回收。于 2008 年 12 月 3 日进行了修订,修订提案指出适应 EuP 指令,以及考虑 REACH 指令,并与 RoHS 指令同步跟进。
定义:
★ 电子电气设备(EEE),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指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电子产品(提案中归入新RoHS指令):
    ◇ 大型家用电器
    ◇ 小型家用电器
    ◇ IT 及通讯设备
    ◇ 消费类电子产品
    ◇ 照明设备
    ◇ 电动工具
    ◇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 医疗设备
    ◇ 检测和控制设备
    ◇ 自动柜员机
★ 报废电子电气设备(WEEE),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按照 2008/98/EC Article3(1)的定义确定为废弃物的电子电气设备,以及其部件、物料、消耗件;
★ 预防,prewention,根据 2008/98/EC Article3(12),指旨在减少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及其所含材料和物质的数量,和他们对环境危害的措施;
★ 再使用,re-use,根据 2008/98/EC Article3(13),指将报废设备及其部件用于该设备设计的同一用途的任何行为;
★ 准备再使用,preparing for re-use,根据 2008/98/EC Article3(16),指对拟报废产品或其部件进行检查、清洁或修理恢复其功能,在不作任何其他处理的情况下能被再使用;
★ 再循环,recycling,根据 2008/98/EC Article3(17),指废弃物材料为其原有目的或其他目的在生产过程中的再加工,不包括热能回收;

选择性处理:
★ 至少下列物质、配制品或部件应该从收集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中除去:
    ◇ 含有多氯联苯(PCB)的电容器;
    ◇ 含有汞的组件,如开关、背光灯管;
    ◇ 电池;
    ◇ 移动电话通用印刷电路板以及所有超过10平方厘米的印刷电路板;
    ◇ 墨盒、液体和糨糊体如调色剂;
    ◇ 含溴化阻燃剂的塑料;
    ◇ 石棉废弃物或含石棉的组件;
    ◇ 阴极射线管(CRT);
    ◇ CFC、HCFC、HFC、HC;
    ◇ 气体放电灯;
    ◇ 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的液晶显示屏(适当时,连同其保护性外壳)和所有带气体放电背光灯管的液晶显示屏;
    ◇ 外部电缆;
    ◇ 含难溶陶瓷纤维的组件;
    ◇ 含放射性物质的组件;
    ◇ 含关注物质的电解电容器(高度大于25毫米,直径大于25毫米或按比例类式容积),这些物质、配制品或组件按规定回收或处置。
★ 分类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产品组件处理要求:
    ◇ 阴极射线管:必须将荧光粉涂层分离;
    ◇ 设备中包含臭氧消耗气体或可以导致温湿效应(GWP)其值高于15的气体,例如泡沫或冷凝管中的气体,这些气体必须被正确的抽取和处理;臭氧消耗气体必须遵循欧盟法规2037/2000/EC;
    ◇ 气体放电灯:汞必须分离。
★ 考虑环保需要和再利用、再循环的愿望,前述处理方式的采取以不阻碍报废产品或组件的再使用、再循环的方式加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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