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CC禁止700MHz频率

为了避免干扰重要的公众安全设施,比如通信和无线消费服务设备,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规定无线麦克风及类似设备禁止在700 MHz频率上操作。
    最初这些无线麦克风设计所使用的频率,位于电视台播放模拟电视节目所使用的频率之间。随着美国于2009年6月12日完成数字电视(DTV)转换,电视台不再使用700 MHz(即698~806 MHz)播放节目。这些频率现在正被公共安全机构(如警察、消防、应急服务)和无线服务商业供应商(如无线宽带服务)所使用。
    公共安全服务很大程度上在此频率上操作,而在原来模拟电视广播频率上操作的无线麦克风会对公共安全和无线消费服务造成有害干扰。因此所有在700 MHz频带上操作的无线麦克风使用者(和类似设备),包括有执照使用者和无执照使用者,必须在2010年6月12日后停止在700 MHz上操作,确保重要通讯的传输。
    类似无线麦克风的设备也被称作“低功率辅助站”(low power auxiliary stations),通常这些设备可以传输超过100米的距离。此类设备包括:无线对讲机、无线耳内监视器(wireless in-ear monitors,IEM)、无线音频乐器连接器和无线提示设备(wireless cueing equipment,IFB)。
    FCC仅禁止在700 MHz频带上操作的无线麦克风(和类似设备)的使用,在其他广播频段上操作的无线麦克风及类似设备仍可使用,带有电线的麦克风及类似设备也不受FCC新规的影响。FCC允许使用者在TV通道2~21使用无线麦克风不需使用执照,除了通道37,但只允许在规定功率下(即不超过50 mW)。如果无执照使用者使用该通道,使用者应遵守:
禁止造成有害干扰; 
任何从有执照使用者所产生的干扰,无执照使用者必须接受。
    最后,如果无线麦克风使用者造成有害干扰,使用者应停止操作该设备,并且不应继续操作直到干扰已被解决。
    对于无线麦克风制造商,首先,应检查您生产的产品是否在700 MHz操作,以及是否受到新规定的影响。另外,您可以登录FCC网站公布的受影响无线麦克风制造商/设备的清单。清单给出无线麦克风制造商的名称、电话和网址,还给出相关的产品型号、产品描述以及是否可以通过整改符合新规定。如果您的产品型号包含在此名单中,并且产品是一个700 MHz的无线麦克风,那么2009年6月12日以后就不能使用。如果制造商名称没有被列出,可联络FCC来确定您的无线麦克风是否在700 MHz操作。
    如果您确定您的无线麦克风会在700 MHz操作,并且不符合FCC规定,您应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确保符合新规定。如果使用者不遵从新规定,会导致消防和警察及其他与公众安全相关的部门通讯失灵,从而造成极大的危险甚至可能危及生命。FCC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对违反者实施民事和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没收设备、监禁。
| 发布时间:2011.12.09    来源: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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